关于编制《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
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要求,鼓励各高职院校主动联系推动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简称《企业年报》)。10月26日,省教育厅通知(苏教高函〔2018〕号)要求,我省每所高职院校均应提交企业年报。其中,江苏省品牌专业、高水平骨干专业、江苏省产教融合平台所依托专业,均需提交企业年报,如专业重合可合并提交(需备注说明)。
请学校品牌专业、高水平骨干专业、江苏省产教融合平台所依托专业所在学院或职能部门,及时对接合作企业与学校合作交流处,于12月10日前提交《企业年报》电子版(每个相关专业〈平台〉一份);同时鼓励其他专业或平台视情况提交《企业年报》。编制要求请参考通知附表,往年案例与企业对接可联系合作交流处咨询。《企业年报》提交情况和编写质量分别纳入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控制)和合作交流处(校企合作)对各二级院(部)的年终考核。
附:《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编制要求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附
《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编制要求
1.成效性要求
要重点展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有效举措;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典型案例;培育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促进就业创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的具体做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主要成效。
2.格式性要求
企业名称要规范;企业基本情况要简介;企业参与院校建设的措施要详述;善于利用图文信息;目录清晰、格式干净、表述规范。
3.内容性要求
重点内容应包括企业与院校间的校企合作或产教融合等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与成效,可围绕如“企业概况、参与办学、资源投入、参与教学、助推企业发展、服务地方、保障体系、问题与展望”等方面编写。
基本框架与内容(参考)
企业概况 | 企业规模、行业背景、企业治理,参与职教的条件、沿革等 |
参与办学 | 办学类型:参与办学的形式,生源分析,取得成效等 |
资源投入 | 经费投入:办学经费、横向经费等 人力资源投入:技术人员授课时,教师、学生培训课时等 物力投入: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基地场地、设施等 |
参与教学 | 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调整等 学生培养:一线教学,培养模式探索,实习实训,协同培养,培养质量等 师资队伍: 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等,信息化建设 |
助推 企业发展 | 企业职工队伍建设:人才引进,职工培训,继续教育 企业研发能力:科研技术攻关,技术创新,产业基地建设等 |
服务地方 | 服务产业行业:校企合作服务产业、行业,服务新型城镇化,服务农业现代化,服务中小微企业、培训,服务新型技术产业、协同创新基地等 |
保障体系 | 院校治理:校企合作制度、方式、流程等。 |
问题与展望 | 出现的问题、面临的挑战以及对未来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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