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层面诊改配套标准体系建设
自诊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江苏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相关配套标准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相关体系建设自诊核查工作。
请相关职能处室对照标准体系建设目录(附表)进行自诊核查,同时完成自诊核查说明。自诊核查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应标准体系建设目录,目前相关或相近标准制度是否建设到位(有无);需对照条目一一说明。
2.对相关标准体系内容调整、补充、完善的建议。
3.标准体系建设中急需解决或需协调安排的问题。
4.其他问题或建议。
请表格中所涉及的牵头职能部门认真梳理相关制度体系,尽快完成上述工作。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启动二级院(部)相关标准体系自诊核查工作。自诊核查说明纸质版(加盖部门章)请于11月27日前报送质量管理办公室(明德楼217),电子版发送至jscjxyzgb@163.com
附表
学校层面标准体系建设目录一览表
专业建设主要标准要素一览表
课程建设主要标准要素一览表
教师层面标准体系建设目录一览表
学生全面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目录一览表
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