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二级院(部):

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苏财院委〔201844)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绩效考核时间

20181213-2019111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本年度既定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确保绩效考核透明合理、民主公开。

(二)客观考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将自我评价、同行评价、督查评价与业绩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有机结合,保证信息的客观真实。

(三)全面绩效原则: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重在目标的落实执行、质量的控制和问题的解决,结果考核重在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绩效的体现。

(四)突出效益原则:重点考核各类目标任务效益指标。绩效分配适当向本年度为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重大突破的部门倾斜。

三、考核领导小组

  长:韩香云、程淮中

  员:嵇芹珍、杜萍、王传荣、梁枫、王丹、鲍建青、邹、郭德怀、笪建军、陈建军、刘锦翠、王凯、张卫平、朱绍勇、闾维健、王立强、袁丹、梁从平、王兴波、管炳庆、庄小将、徐建军、何振华、蔡清龙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

  任:嵇芹珍、杜萍

副主任:刘锦翠、王凯

  员:鲍建青、邹、笪建军、陈建军、张卫平、朱绍勇、庄小将

四、考核工作流程及节点安排

序号

项目内容

实施流程

实施主体

时间节点

1

召开协调会

组织相关部门协调会

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

2018.12.13-

2018.12.14

2

部门自评

各部门完成自我诊断报告,填写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

各部门

2018.12.13-

2018.12.21

3

职能部门履职测评

进行满意度评价,即职能部门互评、二级学院(部)评价、教代会代表评价(利用移动云教学工具实施)

各职能部门、二级院部、教代会代表

2018.12.21-

2018.12.25

4

目标任务评分

二级院(部)由任务派发部门评分,职能部门由分管校领导评分

任务派发部门、分管校领导

2018.12.21-

2018.12.28

5

项目建设/管理建设评分

二级院(部)重点考核考核各部门完成校级以上已立项的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涉及教学、科研和校企合作等),纳入此部分考核的项目不在工作业绩中重复考核;职能处室重点考核本年度管理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由教务处牵头;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2018.12.14-

2018.12.26

6

工作业绩评分

指标所对应的职能部门,负责计算汇总被考核部门的工作业绩指标数据,根据评定标准赋分公示后交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

 

各考核指标所对应的赋分职能部门

2018.12.14-

2018.12.26

7

质量控制评分

考核部门自我诊改实施、质量控制相关材料提交及完成情况;同时考核部门完成学校日常各类专项督查情况

部门自我诊改和质量控制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考核、各类专项督查由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协调各督查部门评议赋分

2018.12.14-

2018.12.26

8

创新贡献(加分项)

各部门提交《创新贡献项目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专家组认定,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赋分

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2018.12.17-

2018.12.28

9

评分汇总、审议、公示

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层面赋分情况,评定考核结果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公示

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会

2019.1.2-

2019.1.11

五、绩效考核等级与结果应用

(一)考核等级确定

各部门年度考核总成绩=部门绩效考核基本得分+创新贡献指标得分。根据被考核部门的最后得分,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在前20%、二级学院(部)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在前30%的认定优秀,少于考核基本分的认定为不合格,其余认定为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则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总得分的5%以内酌情扣分。

1.综合治理出现严重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

2.部门工作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的;

3.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工作差错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5.有违反绩效考核纪律情节的;

6.经过学校认定的其他严重问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经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评优时予以“一票否决”。

1.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2.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法律追究的;

3.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网络安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发生政治或治安刑事案件,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考核结果应用

年度考核结果与学校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的部门认定为先进单位,当年度个人评优名额向其倾斜10%。未完成学校目标任务、或绩效考核排名得分排在本类别后20%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

工作绩效指标中职能部门得分排在前3位、二级学院(部)得分排在前2位的获工作业绩突出单项奖;创新指标中职能部门得分排在前3位、二级学院(部)得分排在前2位的获创新单项奖;质量控制指标中职能部门得分排在前10%、二级学院(部)得分排在前20%的获质量控制单项奖。

被确定优秀的二级院(部)(考核得分前10%、前11%-30%),确定优秀的职能处室(考核得分前5%、前6%-20%)给予奖励,奖励方案根据学校实际状况另行研究。

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创新性指标,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具体奖励标准。

六、绩效考核纪律

在考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数据和信息;

2.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3.不准搞人情交易,不准徇私舞弊,不准随意泄露考核信息。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考核降级等。

    部分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请见材料提交说明。

 

附件: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苏财院委〔201844号)

2.(表3-1)各职能部门2018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表(汇总)

3.(表3-2)各职能部门派发二级院(部) 2018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表汇总(汇总)

4.材料提交说明

5.《创新贡献项目认定申请表》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