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2》的通知

关于编制《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年度报告(2022》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21]33号)要求,高职院校均需按期提交《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2)》(简称《企业年报》)。《企业年报》重点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尤其体现近一年来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做法、成效和问题)。

请学校品牌专业、高水平骨干专业、高水平专业群、江苏省产教融合平台所依托专业、以及“吉利汽车产业学院”“群汇知源法学院”“数智财务产业学院”“万达酒店及度假村管理有限公司实训基地”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及时对接合作企业与学校合作交流处,于1115日前提交《企业年报》电子版(每个相关专业〈平台、产业学院、实训基地〉一份,如专业重合可合并提交,务必按附件要求规范排版);同时鼓励其他专业、平台或产业学院视情况提交《企业年报》。编制要求请参考通知附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对各校提交的《企业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和赋分排名,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协同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格式、内容进行编制;《企业年报》提交情况和编写质量分别纳入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控制)和合作交流处(校企合作)对各二级院(部)的年终考核。

提交方式:1115日前电子版发邮箱347570511@qq.com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111

附件: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2)编制要求.doc